「賞味期限」、「有效期限」、「保存期限」是一樣的嗎?
今天教你如何分析這三者!
市面上食品包裝上,時常看到標示期限的字眼不一樣,
到底要怎麼吃才是最健康的呢?可別傻傻分不清楚喔!
(1) 賞味期限:
時常看到日本包裝會如此標示,「賞味期限」指的是「在此段期限之內食用,風味是最佳的」,
但不代表過了賞味期限之後,食品就過期或者不能食用!只不過保存的方式還是得看家裡的環境而異,
雖然乾貨可能可以保存更久,但如果家人常開關冰箱,環境影響水分潮濕,也有可能會影響風味喔~
各國法規對於包裝食品日期標示的要求不同,用語也些差異,像是「use by」和「expiry date」
比較接近有效日期,而「best before」則接近賞味期限的定義。
(2) 有效期限
「有效期限」在台灣最常見,也是國人最習慣的一種標示方法,
官方定義是:「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,
應為時間點,例如『有效日期:Ο年Ο月Ο日』。」
此期限的訂定是為確保食物的安全性與有效性,在有效期限內,
食物是一定可以食用的,同時我們也可以觀察食品的外觀、風味、顏色等等是符合其營養標示的。
(3) 保存期限
食藥署的「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」中,
「保存期限」的定義是:「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間,
其為時間範圍」是從製造日期算起,產品可以保持品質的期間。通常短則6個月,
長則2至3年,意指食品從製造成品完成後,則開始起算,
有時候我們也會看到食品標示有效期限00年00月00號,
也會同時標示保存期限12個月,代表12個月內的有效期限都是安全無虞的;
若當你只看到製造日期與保存期限00月,則代表從製造日期往後推算00月都是保存安全期限唷!
以下為三者簡易比較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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